法律问答

以前发生过一起盗窃案,当时是在监狱外进行的,没有被收监。XX签证现在会被拒绝吗?

刑事辩护
2020-01-20 19:16: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了监外执行条件,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盗窃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如果盗窃的财物达不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更不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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