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个体经营者,经营着一家南方杂货店。今天我的营业执照被带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年检。他们收取160元还是10元是合法的?我是一个个体经营者,经营着一家南方杂货店。今天,我的营业执照被带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年检。他们收160元钱合法吗?

其它
2020-01-21 07:49: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年检时间要求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3月1至6月30日,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应当于6月30日前到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 检材料。
    年检须提交文件
    (一)年检报告书。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工商IC卡。
    (三)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四)其它应当提交的材料。
    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
    (一)、
    (二)、
    (四)项所列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公章。
    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新设立的企业法人和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出资期限到期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登记主管机关要求进行验资的其他企业,也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持有《免检证书》的企业免于提交审计报告。
  •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怎样?   第一步: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居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   其中,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 台湾居民应当提交: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
  •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等。
    每年需要做年报的企业是:营业执照上,注册时间为前一年12月31日前的大陆企业。
    工商行政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罚款。超过三年未年报的企业,将会纳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纳入异常名录后,企业将无法变更、注销、转股,对外合作时,社会公众可随时查看到该公司的异常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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