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堂弟15岁,16年11月份在小县城和几个朋友持械抢劫的士司机二次,都在十四五岁,一次20,一次50,在第二次时被派出所捉了,现在被拘留了近两个月,一直未提审,也不准探视,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该怎么判,家里该怎么走动。

2018-09-07 19:4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行政拘留家属可以凭借合法身份证明去进行探视;
    如果是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是不能探视的,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相关事项。
  •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综上,抢劫罪最多可以判无期甚至死刑。  抢劫罪在侵犯财产罪一章中,历来被视为最严重最危险的一种犯罪形式,一向被司法部门列为重点打击对象。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