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孩子在幼儿园脸部被伤着,幼儿园不管,我该怎么做

2020-01-21 15:25:5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内)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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