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委托我非法运输200支烟花爆竹。我已经被拘留了12天了。我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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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酒后,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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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贩卖毒品罪,刑事拘留最长37天,第37天必须释放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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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
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的的关键应在于:其一,准确理解“持有”的含义;其二,正确理解“运输”的刑法含义。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明确两罪的本质特征及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的区别。
持有毒品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无法证明是非法持有毒品罪成立的必要条件,也是和运输毒品罪区别的重要标志。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运输毒品罪的补充罪名,只有行为人不以进行运输毒品犯罪为目的或者作为运输毒品犯罪的延续而存在时,才能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
实际上,两罪存在着一般和特殊的关系,运输毒品在客观上必然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存在一定的竞合关系。 不能以是否在运输环节起获毒品而确定,而应重点考量行为人运输的目的和意图。
动态非法持有毒品和运输毒品在客观方面虽都存在使毒品产生位移的特征,但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意图是不尽相同的。不能认为凡是在运输工具上或候车场所上携带毒品都是运输毒品,也不能以起获毒品是否在运输环节来区分。
认定运输毒品罪,就必须查明行为人为什么运输毒品、为谁运输毒品,把毒品运到什么地方给什么人。承认运输毒品罪的“运输”具有目的性这一特殊刑法含义,才能有效解决对于动态持有毒品行为的定性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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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