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朋友向别人借钱,我答应帮助他,但现在他拒绝还钱。如果我帮他还钱,我就有收据。我现在可以起诉了吗?

2020-01-22 07:47: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欠款的,担保人应当代替借款人偿还欠款。具体责任承担方式有如下区分:
    1、担保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如抵押、质押),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以该抵押物、质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作为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应当以担保人的所有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 1 欠款是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建议你们到法院起诉解决。但若是刑事诈骗,则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会受理。
    2 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可以到他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 起诉欠款人是否要求其提供担保?
    如果你的诉讼请求中只是要求对方清偿借款,法院不应要求你提供担保;
      如果你要对对方财产实施保全措施,一般要求要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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