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生产车间与其他车间合并,劳动合同变更,我的合同不变。公司要求回到原来的车间工作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23 03:14: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合并和企业并购是不同学科中的概念。企业合并一般是从会计上理解,一般包括两种类型:控股合并和吸收合并。企业并购则是战略或法律上从法人是否存续来理解,包括兼并和收购,这里的兼并就是吸收合并,被兼并方的法人地位消失。
  •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1、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1、应书面提前通知对方。  
    2、由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经济补偿的条件: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此种情况在试用期满后不再适用。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
    1、从劳动违纪开始到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间隔超过了处理时效,不得以次解除劳动合同。  
    2、以开除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应征求工会的意见。  
    3、根据罪由法定的原则,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未被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期间,用人单位也无需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4、劳动者违纪或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据,可以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也可以是用人单位规定且公示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则。  
    (二)、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工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  
    (三)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这种情况下,如是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能依法取得经济补偿金。
    2、关键是单位不提出,个人提出的时候,就要看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属于“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一般情况下:市级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不予支持。用人单位由市行政区域内向市行政区域外搬迁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去新的工作地点工作,并可以依据劳动法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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