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雇主在没有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的情况下解雇雇员是否违反劳动法?

2020-01-23 16:3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怎么办?通常情况下,发生劳动争议时最先需要确定的是你和公司是否存在着劳动关系,如果公司不否认,那么你的劳动合同、工资等资料不需要你举证的,这个法律强制规定公司必须承担这个举证责任,你所做的只需要确认公司所提供的证据是否属实,所以这个不用担心你手上没有证据;如果公司不承认跟你存在着劳动关系,那你就得找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了,一般用厂牌或者考勤就可以证明到。象你手上持有的试用合同,已足够证明你和法人代表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所以不需要其它的证据就可以申请劳动部门介入进行调解或者仲裁。
    如果确认了你和公司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而他不能提供你的人事资料、劳动合同、工资等相关资料,那表明公司存在着违法经营,他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包括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应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你可以自第二个月开始要求双薪补偿,即从第二个月起,要支付双倍的薪资给你
  • 《劳动法》第十二章对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作有规定。
      附:劳动法 第十二章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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