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午9点12分,大约7点,这辆车追尾了我在沙河的车。当时,对方报了险,但没有向交警报告。现在汽车修理工发现对方的强制保险到期了。即使你打电话给撞车的人,你也不会回答。现在向交警报案还有用吗?

2020-01-23 16:3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追尾,要求保险理赔的条件;首先车主要有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前面两个险种是赔偿对方损失,车损险是赔偿自身车辆损失。
    出事故你全责先从交强险来赔偿,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
    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交强险的保额内赔,超出交强险保额,由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赔偿。
    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 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当理赔超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就需车主承担。
    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 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 较常见的车损:碰撞、倾覆(翻车)、自然灾害等(冰雹、暴雨、爆炸等等)。
    另外,保险公司不会全额赔付,保险公司只会在车主投保额范围内进行理赔,不足部分由车主自行解决。发生交通事故涉及的保险主要是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情况之一。《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其他要求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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