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有一处房产,她的名字叫我妈妈。前年,房地产已经出售,并以我的名义转让。我妹妹还有权利继承房产吗?

2020-01-23 17:34: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继承来的房子再出售,需要按交易额1%缴个人所得税。但符合规定的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的规定,馨窝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四条的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
    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因此,个人继承父亲的房产再出售时,购房时间可按发生继承前的购房时间确定,若购房时间已超过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在出售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 继承房产过户手续要怎么办,主要内容如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 各国法律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规定不同。中国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子女与外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丧偶的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存在着抚养关系的人。
    胎儿也可充当继承人。没有岁数限制。
  • 方式:
    1、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 这种房产过户方式是一种买卖关系,一方是卖方,一方是买方,这种方式要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
    2、第二种房产过户方法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
    先由一方同另一方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到房产所属管辖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的“证件事物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评估材料、鉴定材料、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办理赠与过户手续,要缴纳4%的税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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