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辽宁XX,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2011-2014年,以本人担保为理由向第三方企业融资,合计10次,贷款金额合计516万元,现在本人的应征受到严重影响,征收报告书显示逾期未偿金额为123.4万元,我想咨询,银行受到法律的任何制裁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1-23 18:39: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 贷款逾期通常是指该笔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在未办理相关展期或转贷手续的前提下,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时限向发放贷款的银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从而造成贷款形成超出约定期限的一种现象。
  • 如果你拖欠贷款不还的话,银行将会起诉你,届时你不仅要偿还因拖欠贷款而产生的本金和利息,还要承担因诉讼而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评估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拍卖费等因诉讼而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恶意拖欠会损害你的信用,也就是说,以后你要贷款或者办和信用有关的事情就难了。
    另外,贷款不还会有高额的罚息,罚息随着你拖欠的天数递增。
  • 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话,担保人只是在借款到期后的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的。如果债权人没有在期间找债务人要的话,基本上不承担责任了。 因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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