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认证和劳动力认证分别是什么时候

名誉毁谤
2020-01-24 12:51: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做劳动能力鉴定不算是劳动仲裁程序中的一步。
    工伤鉴定在社保局,是工伤认定后,在伤势稳定后进行的。鉴定后按工伤等级由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劳动仲裁是和单位有劳动纠纷,职工本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的
    如果对工伤保险补助金或者鉴定等级有异议,去社保局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对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造成费用无法报销产生纠纷,本人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劳动能力可以再次鉴定,不能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劳动能力鉴定后工伤职工的伤情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查鉴定的,申请人同样需要预先缴纳鉴定费用。
      如果复查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的结论一致,则复查鉴定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如果复查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的结论不一致,则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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