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亲与于九月二号那天晚上出去为别人看病,直到半夜一点多接到交警的一个电话说是出车祸了已经在医院了,最后肇事者找到了,但是却不承认责认,说是我爸爸的摩托车撞到了他的机动车上面 所以不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由于当地是农村没有摄像头我们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真的是心疼父亲

2020-01-24 15:47: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摩托车撞人后不一定会构成交通事故,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味的下定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所以如果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产生了伤亡且达到重大的标准,则有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如果是小伤轻伤,则可以解决,只要积极处理就好。
  • 酒驾交通事故,一般是负全责。具体的责任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损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造成受害人伤残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赔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死亡事故的,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计算,侵权人的过错是一个重要参考,当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显然要比非酒后驾驶所导致的事故要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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