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公司拿了价值5个亿的设备做了融资租赁(回租)
2、公司跟某银行借款,三年期,按时付息,受经济下行影响,公司到期还不了借款,公司领导与银行商议说给几个月的宽限期,银行说要追加担保物才给予办理借新还旧。公司追加土地、设备、股权担保。事后发现,追加给银行的设备担保是融资租赁设备的一部分。
办理银行的借新还旧及办理抵押,我是公司经办人,现在发现涉及重复抵押,如果公司倒闭,我是否已经犯罪?

股权
2018-09-08 10:1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因此,公司的动产如果要为个人提供担保,须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同意。
    经同意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需要特别的公证。如果真的要公证,对合同书进行公证也可以;要对担保行为公证,只要到合同鉴定地的司法局的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 房产抵押从银行贷款都需要准备资料: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流水、大额资产证明等;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公司章程、近1-3年公司财务报表、企业银行流水、企业经营或融资用途证明资料。
    要是可以提供被贷款方接受的抵押财产(不管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合法就行),那就不用担保公司了;只有在提供不出上述财产,或者提出了但不符合贷款方要求的,才用担保公司收取一定费用后给予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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