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不同意离婚。 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1-24 21:4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或诉讼,你自己选择。 精神损害赔偿就看你是否有家庭暴力,外遇、遗弃情节,如有,对方也有证据,则法院根据事实和情节,判赔,如没有,不赔。 如对方无生活来源或离婚后无住住房,你有可能支付一次性生活帮助金。
    离婚解决三个问题:是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 根据
  • 老公不同意离婚,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 首先,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进行起诉,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