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
买受人逾期支付价款的,是买受人违约的情形之一,买受人对此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除了违约责任之外,一些国家的法律还对逾期支付价款的利息归属作出了规定。
那么,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
违约金的话,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