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拘留会影响对未成年人打架的处罚吗?

刑事辩护
2020-01-25 14:27: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未成年人打架致人受伤如何进行追究责任的,通常要看伤到什么程度,只是轻伤的话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还有就是究竟是多大的人伤人,14岁以下不负刑事责任,14到16岁只有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时负刑事责任
    但是所有未成年人犯罪都应当减轻处罚
    至于民事赔偿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殴打他人故意伤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以上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如果伤害造成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 双方殴打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被打人的伤情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则对方的行为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即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被打人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以下,则也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对方的相关责任。建议您可以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帮助处理,并要求对被打人的伤害进行赔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对拘留的处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在收到拘留决定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只能复议一次。行政复议只能选取上级公安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中的一个申请复议,不能同时进行。
    申请的方法是拿着行政拘留决定书复印件和行政复议申请书前往上级公安部门法制支队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复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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