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转让给本人,但没有取得财产权,转让人想定居,可以吗?

著作权
2020-01-25 19:26: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里提到转让协议,属于一种约定。其内容的书写,应该本着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书写,一般应该符合以下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 房产转让方式,一个是赠与,一个是过户。房产赠与,写个赠与合同就可以,最好有人证或者到公证处公证。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一起到住房所属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其他地区不能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234号)第
    (十三)款重申:“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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