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他们是团伙打架,他们四个人,对方也是四个人,都带着刀,我朋友这边没有人受伤,但对方有一个拇指被砍掉了一节,然后还有一个身上被伤了几刀,医院报的警,弄成刑事案件了,我朋友他不是主犯,他只是帮他兄弟去打的,但是我朋友身上之前有打架的案子,我朋友还有几个月就满18了,我想知道他会被判几年?

暴力伤害
2018-09-08 12:13: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朋友 可参考以下条文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如果双方有辱骂并打架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涉嫌聚众斗殴罪,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案情定。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打架斗殴,致人死亡,已经构成刑事案件,可以向检察部门申诉。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