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摩托4年没年检,也没注宵,在车车辆置换拿我我行驶证,也签有协议书,开车在售出以后出带安全事故,是我法律责任吗?感谢

2020-01-25 20:10: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打算将车辆卖掉的,如果车辆没有被对方起诉保全,且所有违法记录都已经处理清除的话,车辆是可以卖掉的。
    根据保险合同,事故发生处于投保周期内且被保险人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保险赔偿款仍然是支付给合同上的被保险人的。
    只要你车辆过户时该份保险合同不随车作被保险人变更就不会出现你担心的问题。 车辆过户后让下一家车主重新作保险合同即可。
  • 委托代理中存在的连带责任:  
    1、本人与代理人的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67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与第三人的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66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 可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为依据,直接起诉肇事者。至于对方所用驾驶证本非他本人,可以不用考虑,由被告申请追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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