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杭州有社会保障但没有医疗保险,但我在户口所在地有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现在我想把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转到杭州养老。可以吗?

社会保障
2020-01-25 20:40: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拿着劳动仲裁判决书可以办理社保转移
    1,劳动仲裁一般都受理社会保险争议,但是对社会保险争议的范围界定不一致。
    2,有的省只受理不缴纳保险造成不能享受待遇的争议;有的省份将保险缴纳也纳入受理范围。
    但各省份一般只支持社会保险正常缴费请求,对补缴请求支持的较少。
  •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请求其补缴,不补缴的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发放的,劳动者有权利请求佣人单位发放,用人单位不发放的可以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