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栋房子,签了五年的租金。租金年年支付。如果生意不好,我得结账。但是,房东不会退还租金。我应该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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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
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
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
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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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订立书面
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
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
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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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2号 《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
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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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