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因为我不能忍受家庭暴力和提出离婚,我建议我们每个人建立一套索引房子,把我们所有的财产都给我们的孩子。这孩子很快就要满18岁了。他不同意,他想把它分成两半。我不同意了。我非常努力地保存了我所有的财产。我不想把它留给别人。我只想把它给我的孩子。我该怎么做才能把我所有的其他财产留给我的孩子呢?谢谢你

离婚
2020-01-26 10:51: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则只能诉讼离婚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 可以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先进行庭前调解,且调解贯穿整个审理过程,庭审结束后,如果仍未能调成,人民法院会根据庭审及双方提交证据情况作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认定。
    如果认定为夫妻感情确明破裂,则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否则,不准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有以下几种:①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你好,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