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C1驾照已经被扣了24分,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再学习,但是现在我想参加摩托车驾照考试,可以吗?

2020-01-26 17:30: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方面交通事故,自己开车出事故了,并且没有造成第三方损坏,那么不做扣分处理。
    开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会涉及到到第三方,还有看是否违章等具体情况,扣除相应的分数。
    1)没有违章,那就肯定不会扣分。
    2)酒驾出事,无论你是全责还是对方是全责,都会归结到你身上作为你的全责。并根据是酒驾还是醉驾扣除相应分数。交通事故本身不扣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你同时有违法行为,比如超速超载逆行等的话,交警可以相应的扣分。
  • 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 ,就会通知你提车了。
    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并放行车辆。
    2、需要收集证据的情况,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延长30日。
    3、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
    3、如果交通事故车辆具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2008)第25条所列情形,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而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4、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 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怎么处罚?
    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章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外,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 驾驶证被扣留,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