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外地嫁给湖北,户口也迁移了。 离婚后可以把户口迁到原籍所在地吗?

离婚
2020-01-27 01:2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有哪些?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来办,可以咨询民政部门、派出所等相关户籍办理机构。这里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做一般的介绍。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
    (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前面说到,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
    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还有就是,夫妻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对孩子的户口办理也有一定影响。
    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办理即可。
  • 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落户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 第一,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  第二,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
    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三,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