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脸3厘米!很深。手臂长5厘米。腿长8.4厘米。这算不算轻伤,一级和二级?

2020-01-27 06:16: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精神病人未在发病期的,视为正常的完全行为能力人,伤人后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精神病人发病期间,如属于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法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3、精神病人打人不犯法的说法不对,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免除了刑事责任, 并不免除民事责任,同时,即使不判刑,也会要求强制治疗。
    4、出院并非视为称为完全的行为能力人,还要根据其他证据证明。
  • 如果对方造成你轻伤,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如果是因他人侵犯而致受伤的,应该按照民事法律进行赔偿,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者可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是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