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周口的妻子,商丘的婚姻登记可以在商丘找到

涉外婚姻
2020-01-27 12:49: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国登记的涉外婚姻外国大使馆不能查到,因为在中国登记的涉外婚姻不需要到该国住中国大使馆登记、或备案。但是如果该外国人到该国住中国大使馆办理了相关证明手续,就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了!
    1.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2.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4.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 结婚登记双方要满足的条件;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男女结婚年龄的起点,是划分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的界限。男女到了这个年龄,并不是非结婚不可的年龄,国家号召晚婚,青年男女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本身的情况和要求,适当地推迟结婚时间。法定婚龄与晚婚号召,一个是防止早婚,一个是提倡晚婚;一个是强制规定和强制执行,一个是提倡和号召,不应将两者人为地对立起来。经过宣传教育,有些达到婚龄的人坚持要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给予办理。
    结婚登记双方要满足什么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规范、有效的。
    积极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消极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只进行了原则规定,没有具体列举。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 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在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如果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
    但若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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