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去年7月开始购买社保,社保从今年3月到5月被切断,交接从6月开始。我对我的健康保险有什么影响?

2020-01-27 16:20: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保险法》第 八十三条 条第 三 款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但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社会保险的争议种类较多,且牵涉行政部门,司法实践中,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社保争议在不同的地方出现了不同的处理方式,表现为:劳动仲裁部门不予受理,法院也不受理;劳动仲裁部门受理,法院不受理;仲裁部门受理,法院也受理。
  • 职工养老保险依法一直缴到退休。除非失业或中断就业无法缴纳除外; 医疗保险,按月计算,停保停待遇,每次开始都要累计缴满三个月才有资格享受医疗保险。缴费月数可以累计一直缴到退休。
    退休时如果缴费月数,男达到25年,女达到20年的最低缴费年限,退休后无需继续缴费就可以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否则继续缴费直至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部分省、直辖市或者副省级城市职工符合退休(职)条件办理退休(职)手续时,达不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
  • 个人续交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到档案所在社保管理中心办理养老保险续费即可。没有社保卡的需要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张近期一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有社保卡的不用再提供照片、养老缴费凭证到社保管理中心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手续了。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