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独资企业能变更有限责任公司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1-27 20:59: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独资企业变更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企业申请改变其登记事项进行审查、核准的行为。
    (一)变更登记的条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5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15日内依法向登 ...变更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企业申请改变其登记事项进行审查、核准的行为。
  • 公司的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即时股权转让的意思是指随股权的转让协议而生效或支付受让款即进行的股权转让方式。而有些附有特定的期限或者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方式,属于预约股权转让。公司参与股权转让,则表明股权转让的事宜已经获得公司的认可,所以可以视为股东股权资格的名义更换但是已经获得公司的实质认同。
  • 企业不足以清偿时,由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法》之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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