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伙开了一家商店,现在想退股,但商店仍然盈利,合伙人只有如何退股的口头协议。

2020-01-27 22:5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企业较之公司更为灵活,法律对于合伙企业的限制也较少,当事人甚至可以用劳务出资。对于企业管理、经营、合伙人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当事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因此,合伙协议没有什么范本可以遵循,需要根据各合伙人目的、要求,以及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而作出适当的条款安排。
    然而,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毕竟存在差异,合伙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需要具有更为稳定的存续条件,因此法律对合伙企业的协议内容作出了必要的规定。如合伙企业不能像普通合伙那样因个别合伙人的退出而结束,因此需要有退伙的规定。
  • 如果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退出公司,在不变更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情况下,通常会采取向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或者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两种方式,后者要受到一些限制,比如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保障其他股东的有限购买权等等。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 公司消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应当终止经营的情形出现。公司在此种情况下应予解散,清算后公司注销;
    (2)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
    (3)公司破产。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法律、法规对这方面的规定主要是两种方式:
    其一,直接规定停业或关闭。例如,《环境保护法》第39条规定;
    其二,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例如,《产品质量法》第37条规定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条规定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经限期仍逾期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第192条的规定,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1、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
    2、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
    这种转让其一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为保障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部分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除此之外,按照转让数额多少,还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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