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年检到期了??可是我的驾照已扣9分??去车检的那时候能够 应用盆友的驾照扣分检车吗
-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新交规规定,在每个周期内,一辆汽车最多可获得3个驾驶执照消分。拍照取证是必要的,工作人员将根据驾驶执照上的照片和所拍的照片进行确认。
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不得为3辆不同号牌机动车消分。新条例还指出,对于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3辆不同号牌机动车消分的。或者说有3名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消分的,将被列入涉嫌代替处理消分"黑名单"。
进行重点监管,同时暂停其消分违法处理业务。
-
驾驶证扣分的注意事项
1、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12个月)扣分不满12分的,只要把罚款交了即可,不用怎样进行处理。下一记分周期开始车管计算机系统便将上一记分周期的分数全部清零。
2、驾驶证扣分查询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3、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扣分达12分的,则要到发证车管所或违法地车管所通过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才可消除满分记录并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
4、根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
以下4种违规 扣1分
①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②车辆未张贴年检;
③车辆未张贴交织险标志;
④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
⑤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修改)。
以下5种违规 扣2分
①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
②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练红绿灯;
③超载小于20%;
以下9种违规 扣3分
①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②行驶中拨打手机,由记2分改为记3分,罚100元。
③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⑤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⑥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⑦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⑧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⑨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⑩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修改)!
以下4种违规 扣6分
①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②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③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
④闯红灯(修改):闯红灯的处罚也更加严厉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
⑤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新增)。
以下5种违规 扣12分
①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②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修改):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
③酒驾醉驾;
④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⑤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修改):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
承包车辆,承包人自己驾驶发生
交通事故或者承包人雇佣的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为被告;
租赁车辆,承租人自己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或承租人雇佣的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应以承租人为被告;
借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借用人自己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或借用人雇佣的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应以借用人为被告;出租或出借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出租人或出借人有过错,应将出租人与承租人、出借人与借用人列为共同被告,承担
连带责任。
连环购车未办过户手续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车辆实际所有人为被告。
但以下几种情况应承担连带责任:买卖报废车辆的;买卖年检不合格车辆或未经年检车辆的;其他应由名义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