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业主与物业的服务
合同时如何约定的:常规性的公共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中面向所有业主、使用人提供的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的是满足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的服务需求,内容通常在
物业服务合同中作具体约定,目的是为了保证物业的完好与正常使用,维持人们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和物业良好的环境。以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为例,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管理服务
(二)
房屋装修管理服务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
(四)环境清洁卫生管理服务
(五)绿化管理服务
(六)安全管理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消防管理和车辆管理三大方面。
(七)文化、娱乐服务
(八)其它同时惠及全体业主、使用人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