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租户,租的5楼、4楼的墙壁浸水了,我楼没有漏水的地方,现在楼下要求赔偿,问责任在谁

2020-01-28 13:25: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 1、如果发展商与物业公司有协议,保修期内的维修委托物业公司处理,则你在保修期内向物业申请报修,物业或发展商都有责任修复。
    2、如果发展商与物业公司之间没有相关约定,则发展商的保修期已过不须承担保修责任,物业公司是否有义务维修要看物业管理合同上的具体约定。
    3、房屋漏水原因最好在你方、物业、楼上住户及有关专业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查明,以便确定最终该由谁承担责任。
  • 车祸赔偿的责任在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 车祸责任赔偿中,间接财产损失是因交通事故而损失的可期待利益,它不是受害者现有财产的减少或者损毁,而是如果不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必然会获得的利益。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财产损失是否赔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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