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五年前我在外省嫖娼被给予了行政处罚,记得当时签字按手印了,还罚5000元及拘留伙食费几百就放走了,但不知道是否在公安内网留底。最近我在报考公安机关辅警等事业单位,报考条件里要求曾有违法被给予行政处罚及拘留的人员不允许报考,可能要到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我担心会不会被他们查到,取消聘用资格!如果内网没有留底,是不是他们还有别的方法查询呢?不然怎么会要求有违法记录的不准报考!

2018-09-08 18:58: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而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
    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第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
    上述特征是确定任何一种犯罪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条件。
    《刑法》同时还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就说明,行为的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
  •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司法调查部门或者政审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统一调取。目前考虑到居民办理特殊事项(如招工、出国等)需要,根据省公安厅最新文件规定,居民调取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可以凭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出具相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
    出具证明一律免费。
  • 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应该由用人单位申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
      公安部2015年8月22日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其中一项就是有关“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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