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 你好,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应由谁组织选举设立?。 具体什么时候成立?

2020-01-29 07:5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业主委员会具体成立条件是:新建物业在竣工(分期竣工)后,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原有住宅区房改售房率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业主大会指导规则规定: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认为需要重新选举业委会成员的,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必须牵头组织全体业主或业主代表重新选举新的业委会成员。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③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④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⑤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⑥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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