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8年1月10日给XX队的人接了一万承诺於2018年1月25前结清至今为止帮我还了三千在其中两千元是18年3月还的一千是19年1月还的下剩的如今我数次追讨還是不还给想让快给我从打借据和贷款利息一起算我也不知道民间借款最大利率是多少是合理合法的

其它
2020-01-29 19:22: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出此限度的,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民间借贷行为中,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如果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之外的利息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没有超过的部分依旧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债务人不能因为借条利息过高而拒绝还款。
    在借条约定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时,通常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以银行同类贷款4倍的利率来还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款的利息不能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的四倍。
    1、借款时有利息约定的按约定办,如果,利息约定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四倍的,按四倍计算。
    2、没有利息约定的,不计算利息。
    但债权向法院主张利息的,可从债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的部分利息不予保护。 现在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
    5.56%,所以
    22.24%以内的部分是受保护的。超出部分不受保护。 超出的话本金一般是会得到保护的,利息部分需要看具体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民间借贷,由于借款人拖欠利息,证明借款人已经违约,虽然借款期限未到。
    出借人仍然可以提前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钱。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