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出轨了,为了孩子忍了好几次,总是要离婚,我不同意他把我告上法庭

离婚
2020-01-30 09:49: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诉讼过程中,过错证据的收集以及婚外情对离婚诉讼的影响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经济因素。收集证据费时、费事并要求程序合法。如果夫妻一方对对方了解不足,经济收入、生活方式差距过大,往往收集证据的工作当事人自己难以独自完成,还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收集,这笔不菲的费用的效果如何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2、感情因素。诉讼离婚对双方而言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对夫妻感情的破坏更是不可言喻。但走上法庭,并非意味着就一定能够离婚,实际生活中相当数量的夫妻在第一次诉讼离婚中以调解和好或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而告终。这样,诉讼离婚后,双方仍然要生活在一起,证据收集的必要性需要深思。
    3、诉讼因素。并非收集到了证据,就一定是被法庭采信的证据。证据到了法庭上,还要经过质证以及法庭采信的过程。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瑕疵,此种证据的证明力大打折扣。
    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损害赔偿的数量、方式法律?有明确规定,法官即使采信了这些证据,确认对方有过错,但是否判决赔偿以及赔偿的数量仍然是不确定的。为何?主要是因为有法官认为:人是复杂的感情动物,婚外情的发生时常不能简单的归咎于红杏出墙的一方,夫妻双方都承担维系夫妻感情的责任。婚外情的发生,固然是过错方的责任,但判决夫妻离婚,仍然要考虑到社会影响、子女抚养、便于执行等方方面面的因素。
  • 想要离婚但是对方却不同意离婚是很麻烦的事,这个时候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去离婚了。  
    夫妻离婚时,要对小孩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作出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
    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 婚外情的孩子该怎样上户口?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情况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入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 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 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 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