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12岁的男孩玩耍,一方孩子被另一个孩子打伤了脸部,眼镜破碎,眼睛下面脸蛋有一公分的深口子,口子下面有伤而且是青的肿的,请问这种情况一般还问也处理解决?父母不在家,孩子由爷爷照顾,对方带孩子打了破伤风针,然后就给了四百块钱,还跟孩子爷爷写了协议以后有任何问题不负责任了?请问这样处理合适吗?父母还有权利再去追究对方责任或者再要些补偿吗?

2020-01-30 14:10:5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未成年人打架斗殴可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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