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人,日工资,没有合同,欠我一万元,现在没工,回家老板不给工资

2020-01-30 17:17: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务工受伤后,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证明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有: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法,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2,具体做法如下: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然后,你再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除应足额支付你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加付相当于拖欠工资25%的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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