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个手机通过顺丰快递过来.快递员转身就走.在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我打开包装后.发现没有手机.而且在快递手机时.我交了十元保价保险我想索赔无果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0-01-31 06: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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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弄丢了东西,一般按以下标准赔偿:
1、如果寄件人的快递保价了,应当按保价价值赔偿;
2、如果没有保价的,按快递资费的5倍赔偿。 以下是《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快递服务组织可不负赔偿责任: a)由于顾客的责任或者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快件损失的; b)由于
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保价快件除外); c)顾客自交寄快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2、《快递业服务标准》规定,信件类快件按照服务费用的2倍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具体服务资费的5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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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除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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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院部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2、发生
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应,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3、对发生患者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告知患方在规定时间(患者死亡后48小时,如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缓7日)内提出尸检申请,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家属签字;如拒绝签的,院方应当如实记载,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
4、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必须将事情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陈述,经科室讨论,分析原因,写出定性结论,并以书面形式在2天内交医务科,并提交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予以责任认定和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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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