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行临时土地使用证有什么手续和法律依据?发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手续和法律依据?

2020-01-31 20:59: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上的房屋的,那可以过户,否则,集体土地是不能转让或者过户的。以下是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步骤:

    1.土地受让人(继承人)提出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到所在村委会签署明确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土地受让人(继承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交国土局(所)工作人员审核;
    3.提交土地转让方(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必须包含所有遗产继承权利人的名单及关系);
    5.房屋土地转让协议书(即遗产分配方案),必须说明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过户给谁,所有家庭成员签字盖指印(需村委会签署意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7.房屋土地转让的纳(免)税证明单,到当地地税局大厅办理。 申请人将以上资料备齐后直接到当地国土资源所办理。
  • 租赁土地能取得土地使用证吗?  如果要建房必须先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才有权进行开发建设。且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还要有规划、建设部门的手续,这样建房才是合法的。  土地使用证证书  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 1、你在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期间,你的合同相对人是业主,你并没有任何义务免费为业主服务。开发商对你的承诺并不能免除业主向你缴费的义务。
    2、前物业公司的违约行为中,与你没有任何关系,除非你自己承诺过履行前物业公司未履行的义务。开发商和业主是否向前物业公司主张权利,这个和你没有关系。你并不是前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业主之间合同的相对人。
    3、本案中你与业主分别是原被告,你可以向业主主张你在履行物业管理期间的物业费,这个是你可以提出的反诉或者抗辩理由,你可以主张抵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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