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区矫正人员,假如违反规定小区要求,是否会收监,收监是否做剩余的時间,還是判缓刑時间

其它
2020-02-01 12:3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禁止适用缓刑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1、累犯;  
    2、强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  
    3、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2)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3)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4)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4、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
  • 缓刑是给予被告人一定的缓刑观察期,如果在缓刑期内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就不再执行判决的徒刑的一种刑罚方式n如果适用缓刑的人,在缓刑期没有发现应该撤销缓刑的情形,是不用收监的n同样的,如果适用缓刑的人在缓刑期间发现原来不漏罪,或者有实施新的犯罪,就必要要收监了。
  •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宣告缓期执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被判处刑罚,而且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个人危险性,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其基本特征是:判处刑罚,同时宣告缓刑,但保持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所判刑罚的可能性。
    即如果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规定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被查出有漏罪,也没有发出有新罪,考验期满,撤销缓刑,原判刑期不再执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查出有漏罪或者犯有新罪,也应当撤销缓刑,按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如果在考验期内发现缓刑人具有收监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接受监督等情形,也要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执行的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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