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说一个难题,农村土地确权到老年人户下,人死了,农田孩子能承继吗?是团体取回农田,

2020-02-02 07:05: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
    不论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甚至国家干部,还是其他人,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根据这一规定,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村集体。
    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除自己居住外,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将该房屋出售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
  • 进行土地确权登记时,土地都是确权在家庭里某个人的名下的,其他人只是作为土地共有人进行附加登记的,那么土地确权到个人名下之后,下一代是无权继承的。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成员。
    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的耕地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问题。在承包期限内,一旦发生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是不会发生土地承包权继承问题的,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
  • 土地确权有时间限制,不能继承。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耕地承包期30年,到期土地进行重新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 老人去世后若没有立遗嘱,则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老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老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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