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了一个小孩,但小孩给了另一方,又和一个沒有结婚的人二婚,又生了个小孩,还能生二胎吗?

2020-02-02 08:54: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生二胎必须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所以,要双方是农业户口。
  • 再婚生育二胎政策,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第十五条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无子女,依法收养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三)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四)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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