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就是在新洲办的结婚证书,能够 在武汉市申请办理未婚证明吗,需到哪儿开证实,必须些哪些?

2020-02-02 18:3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四、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未婚证明”指的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出具证明的受理机关为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当事人应当到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合肥,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一、办理条件:   属于合肥集体户口;   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二、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提交户籍证明)。   
    三、办理机构:   合肥民政局各城区婚姻登记处,具体是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四、办理流程:   
    1、出示相关证件;   
    2、填写《无婚姻登记证明》;   
    3、经审查通过以后,发放《无婚姻登记证明》。
  • 没有结婚,也就不存在办理离婚的问题;双方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不需要办理特定的手续;如果有小孩,可以协商小孩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一般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协商不成,可以就此问题向法院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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