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离婚的监护权归母亲,但母亲和我说一次也不能见到哥哥在的地方

离婚
2020-02-02 18:5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抚养权确定的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 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 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 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需回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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