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哥哥和嫂子都被车撞了,同时摔断了腿骨。他们已经出院了。我们应该提出什么样的补偿?

2020-02-02 20:41: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害人骨折的的,根据骨折程度判断伤残等级,赔偿费用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
    10、丧葬费
    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11、死亡赔偿金
    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12、生活费
    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
    13、抚慰金
  • 汽车撞人后的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开具责任认定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各自的主张分别承担举证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条的规定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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