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申请工伤认,第二天他们书面告知我需要补正“劳动关系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之后我去去单位索要了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又再一次找到他们,却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通知。该怎么办,律师能不能支个招。

2018-07-01 17:21: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工伤需要提交什么证明?
    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需提交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以及附具司法机
    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温馨提示:
    注意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在30天内
    申请时限一般为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者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有特殊情况的,须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2、职工这边申请工伤认定在1年内
    用人单位未按《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家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可以收集以上证明证明劳动关系申请工伤鉴定。
  • 你好!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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