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家店转让,我付了2万日元的存款,但是没有开收据。 现在那个出租人见到房东也不退款

2020-02-03 10:34: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地产转让必须签定书面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屋坐落绘制、面积、四至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年限及取得方式;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地产转让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否则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法律效力。
  • 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因此,若是经营者违约,应当双倍返还消费者定金,此时经营者要是不退还定金的,消费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经营者反返还;但若是消费者违约的,经营者是可以不退还定金的。
  • 房屋如果是合法转租,定金可以要回,如果是非法转租,原房东可能不会退定金。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限定:承租人经出租人认可,能够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导致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认可转租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议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认可为因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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