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今年5月出差期间,看的矿泉水很好想做代理,就在网上搜到了矿泉水代理官网,填写了电话等代理信息,过了几天有一个电话打过来,问我是否想代理矿泉水,这个人说是矿泉水业务代表,是一种富硒矿泉水,可以防癌抗癌等功效,我感觉不错我们这边癌症发病较高,如果代理也不错,随后看了一下他说的网站,感觉是大公司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放心了,今年6月15日业务员到商量代理事宜,说可以给一个业务员跑业务,工资有厂家支付,最少一次进货32000元,随后打款,6月25日矿泉水到嘉峪关,结果到7月28日业务员说要工资时,业务代表说老板无法联系上了,他们工资也没有发,结果经过询问这个公司是个人的,和网上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不是一个公司,所有业务员都说未发工资,说正在告劳动局,随后业务员停工,我的矿泉水再没有推销出去,业务员由于是我按他们要求招的,由于找不到责任人,业务员一个月3000工资也,现在要求我给发,现在我只有这个业务员的电话和微信这个联系人,请问这个算不算欺诈,能不能报案。谢谢!

2018-09-09 16:0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可以去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赔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还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因为按有关法律规定: a. 要证明劳动关系,按照“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关于劳动者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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